7月13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25起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广东、广西、浙江、湖北等地,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3人,相关账号均被平台封禁处置。当前正值湖北“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这些典型案例的集中公布,严厉打击了造谣传谣者,也在警示我们在防汛救灾大局面前,绝不容谣言兴风作浪。
网络谣言干扰防汛秩序。防汛抗灾是一场争分夺秒的硬仗,此时若被谣言干扰,就会导致社会注意力和救援资源被牵制,易引发公众焦虑恐慌,干扰政府指挥决策与救援部署。当前造谣者的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有的利用软件制作特效视频,炮制山洪暴发等虚假画面,有的将往年汛情视频嫁接,谣称家门口看海,有的盗用网络图片编造“水面漂浮尸体”等不实信息……这些谣言就像信息洪流中的暗礁,挤占公共注意力,误导救援资源分配,甚至引发群众恐慌,拖慢防汛节奏。对于身处困境的受灾民众而言,当他们看到惊悚谣言时,不仅干扰他们的自救判断,更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让他们苦不堪言。
流量污染触碰法律底线。这25起造谣案例,造谣者的动机大差不差,基本上是为了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吸粉本身是没有错的,但绝不能以违法为代价,博取流量本无可厚非,可一旦突破法律红线,就必然要吞下自酿的苦果。灾难面前,有人把汛情当成了流量提款机,把灾民苦难当作涨粉素材,这种逐利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失范问题,更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衅。依据2026年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特别是防汛救灾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些任性的“键盘侠”必须付出代价。
多方合力共筑防汛防线。打击涉汛谣言,除了网信和公安部门线上排查、严厉打击外,网络平台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涉汛虚假信息快速识别、果断处置,迅速掐断滋生蔓延的土壤。另外,广大网民更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看到“据说”“听说”等内容,在自己内心先打个问号,对非官方的“震撼实拍”“紧急通报”等博眼球的标题提高警惕,未经核实的防汛视频、图片、文字,不转发、不评论、不点赞,发现防汛网络谣言,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每一次理性克制的“不转发”,都是在为防汛救灾贡献力量,每一次果断坚决的“举报”,都是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救灾,是一场党员群众与时间赛跑的生命保卫战。这25起典型案例的公布警示我们,拿灾情博流量,终会受到法律制裁。让我们携起手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敢举报,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切莫让谣言扰乱我们的防汛大局。
张二星(湖北宜昌“我们正当阳”团队、中共当阳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