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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开发和利用农村人才资源,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我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现根据省委、宜昌市委的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先进文化传播者,把先进的观念、先进的管理、先进的技术“植”入农村,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从2007年起,利用3年时间,为全市158个村每村至少培养或选拔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后备干部或者在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实用人才,造就一批懂科学、有技能、会管理、留得住、用得上的“永久牌”农村实用人才,不断优化农村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
具体目标:2007年,完成总体目标的35%;2008年,达到总体目标的70%;2009年,100%完成培养目标任务。
三、实现途径
1、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农村人才大专学历培训班。从今年起,与农业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农村人才大专学历培训班,培养目标100人左右。培训班学制两年半,每季度集中培训1周。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集中培训由高等院校教授前来授课,课程设置以农村管理和农业科技为主。培训对象由镇、村党组织优先从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农村干部、后备干部、农村经纪人、种养加大户中推荐。学员毕业经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员学费及教材资料费由市、镇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交通费及生活费学员自理,扶贫办对困难学员给予一定补助。
2、鼓励农村青年自主进行大专以上学历培训并继续在农村就业、创业。凡农村实用人才在2010前报名,通过全日制脱产学习、函授、自考等方式,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并继续回农村就业、创业的,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奖励。
3、适当招聘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着眼于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需要,在进行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适用的大学生到农村服务。招聘录取后,与镇(办事处)、村签订服务合同,每一个合同期限为2年。招聘人员的待遇原则上参照乡镇新录取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四、保障措施
1、优先将“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对象纳入组织视野,跟踪培养。对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对象,及时安排他们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其他组织中担任相应职务,或者明确为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优先从“一村一名大学生”对象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建立联系制度,安排镇(办事处)、村干部结对联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年镇(办事处)、村党组织对“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
2、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招聘人员、毕业回乡的大学生,实行3年的免费人事代理。对上述对象,工作期间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3年。户籍可以留在原籍,也可以暂落在人才交流中心。党(团)组织关系可转入所在镇(办事处)党(团)委。
3、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对象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享有优先权。对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对象,作为市、镇涉农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并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
4、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对象在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原则上,可减少一项参评条件或放宽一项成果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可以免试。
五、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财政、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镇(办事处)、村党组织是“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对象的直接管理者,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荐最有培养前途的农村人才参加培训,并做好纳入计划对象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2、规范管理,注重实效。“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规范招聘、考核等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农村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和便利的生活条件,使其真正能够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意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新鲜经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青年人才立足农村、奉献青春的正确导向。
当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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