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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 为大力开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打造一支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推广农业技术、引导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活跃农村市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当阳市委、当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当发〔2004〕1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第一要素,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力争到201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有显著增加,农村营销、农业技术推广、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农业企业与农产品加工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农村人才素质有明显提高,结构明显优化,产业间和区域间的分布趋于合理。农村人才服务体系和市场机制趋于完善,一个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农村实用人才发展环境基本形成。
二、深入实施“5311”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着眼于培养青年农村实用人才的需要,按照“回乡青年人——科技明白人——产业带头人——合格接班人”的思路,到2008年底,全市网络、跟踪培养初中学历以上毕业生、在外务工经商和参军退伍回乡青年人5000名左右,其中重点培养3000名科技明白人、1000名产业带头人和1000名村级组织合格接班人。10个镇、办事处分别承担网络农村青年人500名,培养科技明白人300名、产业带头人100名和合格接班人100名的任务。各镇、办事处要明确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村,层层建立跟踪培养管理台帐,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实现。
三、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制定出台“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采取培养、招聘、下派等多种措施,力争到2009年,实现每村至少有1名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坚持自主培养为主渠道,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大专学历培训班,在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的村干部、后备干部和立志于农村创业的青年人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大学生。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鼓励村办企业或产业规模较大的村积极招聘急需、实用型大学生。鼓励农村青年通过自学方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并继续在农村创业。
四、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市、镇(办事处)、村三级培训体系,明确各级的培养责任,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市级重点围绕蔬菜、林果、畜牧三大产业,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经常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工技术和营销策略。坚持每年至少举办2期农村能人培训班,开展一次蔬菜、林果、畜牧“三大产业专家行”活动。各镇(办事处)、村重点围绕各自主导产业,采取技术讲解、现场指导、外出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劳动、扶贫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好“阳光工程”、“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各级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要加强与农村实用人才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
五、加强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人才市场体系和农村远程教育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人才“三个体系,一个平台”的途径和方法。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人才市场,为农村实用人才开展优惠的人事代理服务,为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招聘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有利条件。要充分整合涉农部门网络信息资源,认真办好“农业110”信息网、“当阳兴农网”等网站,实现资源互补、信息共享,解决好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及时、快捷的信息服务。加快农业专业协会建设步伐,加强专业协会的组织与管理,促进专业协会活动组织化、手段现代化、功能综合化、服务信息化。
六、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能鉴定工作。积极研究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能鉴定工作的相关问题,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对农村实用人才实行免费评审和鉴定,鼓励他们申报技术职称和技能鉴定。对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特殊评审相结合,适当简化程序和环节,放宽评审条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涉农部门要配合教育、劳动部门认真做好“绿色证书”培训和发证工作。
七、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通过设岗定责、创办基地(公司)、组建专业协会等方式发挥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创办基地(公司)、组建协会的指导与服务。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业开发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农贷资金,要重点对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承包、租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予以倾斜。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实行“优先、优待、优惠”政策,对农村实用人才参与政府支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招投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创办公司、龙头企业的,与“外商”一样对待,享受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对承包租赁试验田、山林或自办实体的,各职能部门在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能减的则减,能免的则免,能变通的则变通。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奖励力度,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农村实用人才,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奖励。
八、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将农业、林业、畜牧等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纳入“十一五”培训规划,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参观学习等多种措施,提高他们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各涉农部门要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方案,系统地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任务。重点围绕蔬菜、林果、畜牧三大产业,迅速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相关部门要抓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把培训、评价和使用有机结合,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九、鼓励和支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涉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鼓励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创办龙头企业和科技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信息、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服务。继续深化镇处综合配套改革,支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以技术、资金、信息服务新农村建设。继续总结并推广“农业110”、“公司+基地”、“三承服务”(承包技术、承担风险、承诺效益)和“一线创业”等服务模式,充分放活农业科技人员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允许农业科技人员跨行业、跨区域从事专兼职农业科技服务,支持离退休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担任技术顾问,继续发挥作用。深入开展“轮换式”智力支农活动,中小学教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都应有农村服务经历。有条件的镇处,可以从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中招聘“四个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让拔尖的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将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人事部门、农业部门作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迅速摸清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及分布情况,在分类统计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各镇处、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要不断加大投入,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及奖励工作,继续对蔬菜、林果、畜牧三大产业给予扶持与奖励,对重点龙头项目建设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刊、电视、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爱护、激励农村实用人才的良好氛围。
当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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