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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熊文平 罗春玲)2003年7月,当阳市制定并下发了《当阳市事业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开始在全市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经过长达四年的不断总结完善,目前已全面入轨运行。全市356个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人员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7521人,推聘单位和人员均已达到100%。
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整体思路,当阳市进行了一系列以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对政企不分、职能萎缩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撤并、划转和精简,对乡镇、教育、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交通等系统的事业单位实行了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采取内部退养、转岗和解聘辞聘等分流措施,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比2002年底减少2186人,精简23.7%。二是对事业单位进人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进人由基层单位申报,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年度进人方案,报编制人事部门审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三是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实行高职低聘、转岗聘任,打破了“一聘定终身”。四是结合省统一部署的人事政策法规大检查,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清理,办理解聘辞聘15人,补签聘用合同155份。当阳市还根据推行聘用制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实际,提出了“五个坚持”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即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对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坚持全员聘用”;对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坚持新进必代”;对被聘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在职必训”;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考核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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